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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长沙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适用对象:
只要是长沙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论是单位参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论是在职还是退休。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的,结账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部门通过医保系统和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具体按照各定点医院结算流程执行。但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相关链接>>>长沙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指南(范围+标准+地点)
关键词:
适用对象